美国新闻和评论网站“赫芬顿邮报”周五撰文称,根据两个非营利性组织近日发布的调查报告,苹果代工厂富士康的工作环境恶劣,工人们像“机器人”一样超负荷工作,还被迫签订“不自杀”协议。
以下为文章概要:
根据跨国公司研究中心(Center for Research on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)和香港民间组织“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”(以下简称“SACOM”)发布的报告,富士康成都工厂的一名22岁女工说:“我的一些室友常在宿舍哭泣,而我也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。”
去年夏天,富士康深圳工厂发生的一连串员工自杀事件遭媒体曝光后,这家公司立即成为众矢之的。苹果随即派人亲临富士康工厂对工作条件进行检查,但认定该公司已为确保工人安全采取了适当的措施。富士康深圳工厂的工人后来获得了加薪,不过富士康成都和重庆工厂的工人们却没有享受到这种待遇。
报告揭示,富士康成都工厂生产车间工作条件确未满足《苹果供应商行为准则》的标准。该行为准则规定,苹果供应商不应强迫工人加班,确保安全的工作环境,确保所有员工能够得到尊重。如今富士康却要求工人们签订“不自杀”的保证书,如果他们自杀,其家属只能要求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限额经济补偿。
调查报告称,富士康工人工作时间过长、工资待遇低,简直就像“机器人”。两家机构调查还发现,尽管根据中国法律规定,每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个小时,但富士康工人每个月经常加班80至100个小时。尽管这种加班从技术上讲是自愿行为,但那些不同意加班的工人称,当他们希望在淡季收入很低的时候加班时,却遭到拒绝。
一名工人告诉调查人员:“如果不加班,我只能获得基本工资,在这种情况下,我别无选择。”SACOM的报告称,富士康工人通常从早晨6点45分开始排队等待开往厂区的班车,每辆车上挤满了人,他们一路上只能站着。到达工厂后立即投入工作,三个小时后去吃午饭,饭后再工作五个小时,接着休息吃晚饭,回来再工作两个小时。一天结束时,他们再次挤进班车,一路站着回到宿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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